「安心助學」例行發放~SJH同學
20260604「安心助學」例行發放~SJH同學

這個案從去年底接案之後,到今天為止,已經發放或關懷七次了。 因為是重點舊案,關懷的頻率也很高,所以,就不做個案的說明,
只簡單地敘述現況。
母親是外籍配偶(越籍),不善理家,更不懂教育孩子,但孩子(國中七年級)卻相當優秀!不僅學業成績表現亮眼,還具有各項才藝。
最近兩次的段考,都是全班第一名;上禮拜參加桃園市歌唱比賽,也得了第一名;同時,還是目前該校自治市的市長。
爸爸三年前往生(當時是62歲),爸爸年紀比媽媽大25歲,目前孤兒寡母,寄人籬下(房子是小叔的)。 原來,只有案家母子兩人住在一起,
日子過得倒是簡單;後來,大伯搬來一起住,生活習慣非常差,讓媽媽很困擾;最近,小叔也回來住,常會用言語貶損這對母子,
說些負面的話,讓母子兩人備受干擾。
大伯今年70歲,20年前離婚,有一個孩子(應該30多歲), 跟著前妻離開。小叔,沒有結婚,前幾年中風。大伯、小叔回來住之後,
增加了案家的複雜度,媽媽不希望讓他們知道,有公益團體在幫助他們母子,擔心伯叔會跟她要錢,因此,理事長決定請媽媽搭火車來楊梅,直接在火車站發放。
理事長和媽媽就坐在火車站前,那顆大楊梅樹下,在炎炎夏日裡,一邊乘涼、一邊聊天。
理事長問媽媽:「是否還認真在煮晚餐? 」
媽媽閃爍的回答:「有,燙青菜」。
理事長告訴他:「 不要又只是燙青菜配罐頭,要讓孩子吃新鮮的食物,孩子最近才重感冒,不是嗎?」媽媽點點頭,直說「好」,
但,不一定做得到。
理事長再問她:「大伯或小叔會碰妳或打妳嗎? 」
媽媽說不會,他們不敢。
理事長就跟媽媽說:「如果他們碰妳或打妳,妳就報警;如果不敢,以後,他們駡妳的時候,你就直接走開。自己去7-11買瓶飲料喝,
消消火氣。」
理事長又問媽媽:「大伯、小叔和你兒子,哪一個人對你比較重要?」
媽媽說:「當然是我兒子!」
於是,理事長長告訴媽媽:「妳老是為不重要的人,整天生氣煩惱,卻忘了,你生了一個非常優秀,也不讓你煩惱的兒子。
你要把重心放在兒子身上,好好照顧他。 」
媽媽最近也勤快多了!一個禮拜有三天,去北湖口的菜市場,幫忙賣菜,早上四、五點出門,要做到中午。一小時有200元,
一天做3.5個小時,所以每次有700元的收入,一個禮拜就有2100元,如此,生活真的可以改善很多。
理事長不斷稱讚她,也提醒她,為了兒子要更努力一些,如果能持續下去,老闆說不定會讓她天天有事做,這樣,她才可以存一點錢,
她期待搬出去跟兒子一起住的願望,才有可能實現呀!
















